最近關于湖北超高層建筑建設標準公布,人口在300萬以下的城市限制建造150以上的建筑,而3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建筑最高限制在250米。
4月1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救援總隊三部門聯合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針對不同地區的超高層建筑做出了具體的指導規劃。
《通知》指出,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確需新建150米以上的,應經城市人民政府審定,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審查后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確需新建250米以上的,應經城市人民政府審定后并通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抗震、消防等專題論證審查,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復核。
《通知》要求,要從嚴控制高層建筑建設,對于超高層建筑的選址布局、交通影響、環境影響、應急避難、節能管理、綠建水平均提出了明確要求,要與綠色發展和“雙碳”要求相符,要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超高層建筑不能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的,應重新調整選址布局。
除了針對新建高樓的標準做出具體要求,如何加強對于現有超高層建筑的安全管理?通知中明確,要建立健全超高層建筑運行維護管理機制。各地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應結合超高層建筑設計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層建筑運行維護檢查方案,委托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評估超高層建筑設施設備狀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繕維護。積極運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構建物聯網+消防安全監測和管理系統。要建強做實消防安全專業管理團隊、技術處置團隊和微型消防站,加強人員應急疏散演練,強化與轄區消防救援站的聯勤聯訓聯動,提高協同處置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