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武漢市居住用地建設強度管理的意見》,其中提到了嚴控建筑高度、降低建設強度等內容。
《意見》通過科學規范居住用地容積率、建筑高度等指標,降低人口密度,降低居住用地建設強度促進居住環境和住房品質提升。通過分區、分級、分類的差別化管控方式,塑造差異化城市風貌,形成主城、副城(新城組群)、新市鎮居住用地建設強度和建筑高度梯度遞減的空間格局,進一步彰顯武漢城市建設特色。
居住用地容積率降低后,人們居住的小區環境將會更“寬松”,樓棟與樓棟之間的距離拉大,留出更充分的小區綠地、公共設施等,步行回家或飯后散步,能夠更“游刃有余”。“回到家中,打開陽臺窗戶,抬眼便能望見遠處更開闊的景觀,或是江河湖泊,或是城市綠地,或是立面錯落有致的街道,充分感受居住環境帶來的輕松感和舒適度。”此外,《意見》的實施還將為公共服務設施、交通基礎設施、創新創意空間提供更多的空間,更有利于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山體湖泊及周邊環境。
此前2020年12月,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曾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武漢市居住用地建設強度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文件征求意見的公示,其中提出,實行容積率的分區分級管控,嚴格控制居住用地最高容積率,按照梯度遞減方式設置主城區、新(副)城、新市鎮及其各強度分區的基準容積率及最高容積率指標。
主城區居住用地強度分區為五個等級。其中,強度一區與強度二區最高容積率為3.0,強度三區與強度四區最高容積率為2.5,強度五區最高容積率為2.0。其中,新(副)城居住用地最高容積率不得大于2.5,新市鎮居住用地最高容積率不得大于1.6。
嚴格控制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實現建筑高度的分區管控。主城區以中高層與高層住宅空間形態為主,新(副)城以多層與中高層住宅空間形態為主,新市鎮以低層與多層住宅空間形態為主。主城區住宅建筑高度原則上不超過100米,新(副)城住宅建筑高度原則上不超過80米,新市鎮住宅建筑高度原則上不超過3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