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沙市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公告稱,沙市區立新街道荊沙村股份經濟合作社0.1626公頃土地將被征收。那征收范圍是哪里?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呢?接下來小編帶大家看下詳細公告。
本次土地征收涉及沙市區立新街道荊沙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擬征收土地共0.1626公頃。
本次已對土地現狀開展詳盡調查,共涉及集體土地0.1626公頃,其中農用地0.0041公頃(不占用耕地)、未利用地0.1585公頃;不涉及房屋拆遷和地上附著物。
本次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執行《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文件規定,共涉及Ⅰ類等1個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區域,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135萬元/公頃。本次征收土地的補償總費用為21.9510萬元。
1.土地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按54萬元/公頃,征收其它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135萬元/公頃,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為21.9510萬元。
2.安置補助費: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補助費。
3.青苗補償費: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補償。
4.房屋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房屋和地上附著物補償。
5.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號)和《湖北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實施細則》(鄂人社發〔2015〕2號)文件規定,經調查,本次征收集體土地不涉及耕地,根據規定可暫不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安置。
本公告期限為30個自然日,自本公告發布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沙市區立新街道荊沙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本次補償登記主要內容為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住宅(含權屬、面積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以土地現狀調查和公示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