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至今,一直在家上完課,沒去學校住宿可以退費嗎?相信很多學生都有此疑問,尤其是已交一年費用的大學生們。按照此前的教育部制定的規定,學校不會提前收取學費,對于已交住宿費也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退費,下面來看詳細內容。
退費。4月10日教育部官網發布通知,疫情期間未部署統一開學不得收取學費(保教費),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若是已按學年收取住宿費的(比如大學),應按實際住宿情況合理退費,具體辦法由各省市(州)指定。
截止至2020年6月16日,已有武漢地質大學、武漢科技大學、武漢商學院、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發布2020春季學期住宿費退費通知。
其他省住宿費退費方案:
1、河北、浙江、寧夏、陜西
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學校應按學生實際住宿時間計算費用,住宿時間不足15天按半月計,15天以上不滿1月的按一個月計。
2、廣東
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300天,每學期按5個月150天計算;根據返校日至本學期結束日按自然日計收住宿費,多余部分一律退還學生。
4、四川
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更具實際住宿時間,并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5月中旬湖北省僅初三、高三學生開學,其他學生仍然在家中上網課,對于住宿費學校一定會退的,具體方案后續有關部門另行通知。
武漢科技大學2020年住宿費退費通知 華中師范大學住宿費退費通知2020 武漢地質大學2020春季住宿費退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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