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2020年武漢幼升小的招生工作正在逐步的展開過程中,這其中涉及到一大部分非武漢市戶籍,但是在武漢定居生活或者是工作的家庭的子女入學問題,那么針對這一類家庭的子女入學相關政策又是怎樣的呢,需要哪些入學證明呢。
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證、就業證明(或經營許可證),按居住證所在區的要求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納入《通知書》發放范圍。
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持有我市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隨遷子女可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證、就業證明(或經營許可證),按居住證所在區的要求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納入《通知書》發放范圍。
1.依然是孩子的出生證明。
2.監護人在該區的居住證、以及租房協議。
3.工作證明(就業證、營業執照、或單位工作證明)
答:沒有辦理居住證或居住證還在辦理過程中,或僅持有居住證,但沒有就業證明(經營許可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其子女不符合在江漢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不能在江漢區入學。就業證明以人社部門開具的為準。
小編點評:非武漢市戶籍的隨遷子女在辦理好居住證或者是就業證明之后,可以與武漢市戶籍的享受同等的入學待遇,所以大家也不用擔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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