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商貸想轉公積金貸款,但是不夠全部貸公積金,那么武漢商貸能轉組合貸么,現在組合貸的要求,以及商轉組合貸有這個說法么?
武漢商貸可以轉組合貸嗎?
2020年11月23日起施行的《武漢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武公中規[2020]3號)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原商貸不能轉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建議正常歸還商業貸款至合適時機再行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或考慮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以減輕還款壓力。
武漢商貸 轉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個人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滿180天;繳存賬戶狀態正常;公積金賬戶申請貸款前六個月連續正常匯繳不能斷繳;公積金賬戶余額大于或等于6倍的月匯繳額,不含近6個月之內的補繳;
2、原商貸銀行同意提前結清商貸余額;
3、原商貸已正常還款12個月及以上(近12個月內商貸無逾期還款記錄);
4、公積金貸款的主借款人必須為原商貸的主借款人;
5、僅限符合首套住房辦理商轉公,且職工及配偶近6個月內未使用該住房提取過公積金;
6、原商貸所購房屋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7、轉貸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同意授權受托銀行和公積金中心查詢本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并符合公積金中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審核標準》;
8、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且無影響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9、同意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機構提供轉公積金貸款擔保;
10、轉貸人及配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11、只能純商貸轉純公積金貸款,不能轉組合貸款,如果有差額需用現金補齊;
12、存量房商轉公貸款房屋房齡(以建成年份為準)不超過30年(含30年)。
注: 原商貸銀行必須是武漢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受托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