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武漢轉入異地,或者異地公積金轉入武漢等多種情況,如何處理公積金呢,下面了解下全文。
01換單位在武漢繼續工作,不用轉移
離職后原單位停繳封存,如果繼續在武漢工作并找到新單位上班,新單位為職工設立個人賬戶,繳交比例自動調至新單位繳交比例。
02從異地來武漢工作,如準備在武漢買房,可以轉入到武漢
在異地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現在調入武漢工作且與武漢公積金中心的繳存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滿足下方條件的,可以申請將異地轉入。
1、職工與武漢公積金中心的繳存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設立個人公積金賬戶;
2、開戶時間滿半年以上;
3、在武漢連續正常繳存半年以上。
辦理流程:
注意:武漢公積金8+1城市圈(鄂州、黃石、黃岡、孝感、咸寧、潛江、天門、仙桃)之間的異地轉移業務取消六個月繳存限制,在轉入地中心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后,無需正常連續繳存半年以上,即可申請轉移。
03從武漢去異地工作,如以后不準備在武漢買房,可以轉出到工作地
與異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在武漢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個人賬戶已封存未凍結的,可以向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轉移接續,將武漢的公積金轉移至異地地戶。
具體的轉出要求,要向異地的公積金中心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