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開車時,如果主動違法,比如闖紅燈、壓線、超速等行為被拍到都是會被處罰的,但是當我們被動違法,比如避讓事故車而壓線等行為被拍到,是可以進行申訴撤銷處罰的,以下是申訴撤銷處罰中的申請行政復議期限和流程。
一些車主在開車行駛中,有時可能會遇到“被動違法”行為,如避讓事故、違法車、故障車等被拍壓線;路口信號燈故障導致的違章;車輛被套牌或號牌錄入錯誤導致的違章等。對于此類“被動違法”行為,車主不必著急,可及時進行反饋和申訴,申訴有效將撤銷處罰。
依據相關規定,車主向交管部門申訴撤銷處罰有兩種途徑,一是行政復議,一是申訴。交通違法復議屬于行政復議的一種。
行政復議:
司機在收到處罰通知60天內,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到違法地點所在的分局法制處,填寫行政復議申請書,并提供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及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復印件各兩份。等警方核實清楚后,在兩個月內通知車主前來辦理后續處理事項。如果本人沒法到場,還需要提供一份申請人的《委托代理授權書》。
申訴:
申訴則可以直接去電子眼錄入的轄區交通大隊窗口,提供相關證件即可。申訴者如對交管部門提供的違法照片或錄像有異議,需要自己提供證據,如行車記錄儀錄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