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小微企業社保單位繳納部分減免,那么大企業能不能享受社保免征呢?有些市民朋友覺得自己的企業被劃定為大型企業不合適,希望能夠重新對企業類型進行劃定。對此,官方回答來啦。
不能,因為本次免征的對象是中小微企業,大型企業不在免征之列。企業劃型的認定名單是省里根據2019年的國家統計局數據確定的。
企業劃型的認定名單是省里根據2019年的國家統計局數據確定的,如果企業對劃型有異議,可向當地人社部門或稅務部門提出申請,會有一套專門的劃型爭議處理機制。
2020年7月至12月,除省統一確定的400多家大型企業以外,其他參保企業繼續免征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預計還可減少參保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約60億元,其中,養老保險約54億元。
2020年2月至6月期間,中央決定對湖北省所有參保用人單位(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免征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以用人單位方式參保的,參照執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累計為武漢市統籌范圍內參保用人單位減少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約101億元,其中,養老保險約94億元。
中央決定對中小微企業的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實施期延長至2020年底,2020年7月至12月,除省統一確定的400多家大型企業以外,其他參保企業繼續免征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預計還可減少參保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約60億元,其中,養老保險約54億元。
1、“三項社會保險”,指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不涉及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2、本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只是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都不享受減免政策。
3、由于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也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
4、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的核心就是“免”“減”“緩”三項政策:
(1)“免”:各省份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
(2)“減”: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3)“緩”: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保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