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住房公積金最近有了新變化,許多人辦理的時候需要一份新功略。這里帶來單位賬戶設立、個人賬戶設立以及狀態變更所需要知道的流程、地點和注意事項。
所需資料:
1.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其他單位提供載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信息的證照 (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 (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3.單位公積金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4.網上業務操作員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5.《武漢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申請表》;
6.《武漢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法律責任告知書》;
7.《武漢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服務協議》;
8.《武漢住房公積金網上繳存委托收款協議》(選擇委托收款方式的提供);
9.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機構需提供區級(含區級)以上人社部門核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者《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注:5-8項可在公積金官方網站——便民服務——表格下載中下載填寫,并按要求蓋章;其他資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辦理地點及辦理流程:
歸集業務受托銀行和分中心均可受理單位公積金賬戶設立;單位預留印鑒和網上業務開通只能由所屬繳存銀行受理, U盾在三個工作日內免費寄至單位申報的郵寄地址。
注意事項:
1.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必須同時開通網上業務;已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可到繳存銀行辦理單位網上業務開通、單位網上業務信息變更、U盾換發和開通委托收款功能;
2.每個“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分中心審核后辦理。
所需資料:
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2.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和新開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辦理地點:
繳存銀行或單位網廳
注意事項:
1.在辦理職工個人開戶時,系統會先通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核驗職工是否存在未銷戶的個人賬戶在集中封存戶:如存在直接轉移至當前單位;不存在設立新賬戶。
2.職工身份證號碼只能對應一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號。
3.單位錄用外籍及港澳臺人員的,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護照(外籍人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人員)原件,并填寫《外籍及港、澳、臺籍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登記表》到繳存銀行辦理,所屬分中心授權后,設立公積金賬戶。
4.職工有過死亡、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取情形的,不予辦理開戶。
封存:職工在法定工作年限內,與所在單位終止了勞動關系或人事關系、暫無就業單位且需要保留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與單位勞動關系存續,但因各種原因需暫時停止繳存。
封存分為:離職(調動)封存、退休封存和保留勞動關系封存三種狀態。
啟封:單位為賬戶封存的職工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由封存轉為正常。
辦理資料:
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辦理地點:
繳存銀行或單位網廳
注意事項:
1.職工離職后,單位可根據情況選擇離職(調動)封存、退休封存或保留勞動關系封存。選擇離職(調動)封存和退休封存,職工個人賬戶同時轉至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戶管理;
2.個人賬戶為封存狀態的不能辦理匯補繳業務。
所需資料:
《武漢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辦理地點:
繳存銀行或單位網廳
注意事項:
1.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先代扣再代繳;
2.單位若發生當月繳存情況變更,應自行辦理職工個人開戶、基數調整、封存或啟封后,再辦理匯繳;
3.單位需在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完成匯繳,匯繳月份以開戶時登記的本月繳交或次月繳交為準;若單位未按時匯繳,將記錄為欠繳狀態,并只能辦理按月補繳;欠繳月份的按月補繳完成后才能繼續辦理當前月份匯繳;
4.單位不可提前匯繳公積金;
5.單位每月度的公積金只能匯繳一次,欠繳部分按照補繳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