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了2018年很多朋友都需要買房,特別是剛需房的購買,我們知道房價漲的太快了,所以貸款是我們大家買房的希望,可是你知道首套房貸款利率是怎么樣的嗎?公積金貸款又是什么樣的政策呢,接下來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新政如何解釋。
一、首套房貸款利率普遍上浮20-30%
目前國有四大行及其他大銀行普遍首套房利率上浮20-30%,二套房上浮30%-40%,武漢的貸款利率上浮程度在全國都排名前列。
不同銀行對不同樓盤提供住房貸款時的利率上浮情況也有差異,一般來講同一樓盤的各個對口銀行利率基本相同,具體情況以具體樓盤合作銀行提供的政策為準。
利率上浮解釋: 目前基準利率為4.9%,如上浮10%的意思就是按照5.39%利率執行,如果以后基準利率調整,調整后你的月供會按照新的基準利率繼續上浮10%來計算,并跟隨你30年。
二、部分銀行規定離婚3個月-半年后才能貸款
各大銀行近期出了針對離婚再買房的新規:須在離婚生效日起的3個月-半年以后才能貸款。
一、5月1日起武漢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調至70萬!
首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70萬元,二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50萬元。
建立了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調控機制。市公積金管委會授權市公積金中心動態跟蹤監測個貸率(指某一時點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變動情況。
通過設置并及時調整流動性調節系數,相機調整最高貸款額度,以防控資金流動性風險。
當個貸率低于80%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2,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1.2倍;
當個貸率介于80%(含)和90%之間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
當個貸率介于90%(含)和100%之間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9,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0.9倍;
當個貸率高于100%(含)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8,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0.8倍。
取消了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扣減”規定,即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不再扣減首次已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武漢公積金管委會授權公積金中心每半年公布一次個貸率,作為調整我市最高貸款額度的依據,對最高貸款額度實行動態管理。
關于當前我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確定。鑒于當前我市的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86%,介于80%(含)和90%之間,對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
根據《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要求,從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首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二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二、五部門聯合發布文件,樓盤再也不能拒絕公積金貸款了!
2018年3月21日,武漢公積金中心、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國土規劃局、市財政局以及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聯合發布 《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為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撐腰”。
政策內容精簡如下:
1、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錄入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者采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等方式,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組合貸款,下同)購房。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
應享有與一次性付款或者商業貸款等其他付款方式選擇房源的同等權利。
3、加強公積金受托銀行的考核管理
4、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并在樓盤銷售現場予以公示,同時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認真履行承諾。
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壓縮住房公獨金個人貸款辦理時限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問:如何認定二套房?
答:家庭成員名下有一套房,或者家庭成員名下現在無房、但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均認定為二套房。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結清才可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即認房又認公積金貸款記錄。
問:取消公積金貸款“扣減”規定有何利好?
答:之前,武漢實行“一刀切”貸款限額和最高50萬元貸款額度,以及個人貸款扣減政策。舉例來說,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房使用了20萬元公積金貸款,二套房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最高只能貸30萬元(50萬減去20萬)。
新政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扣減”規定,利好職工家庭購買改善性住房。
問:何種情況下不發放公積金貸款?
答: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面積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積小于144平方米的,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且面積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第二套房不支持公積金貸款。
繼續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職工家庭,不再向其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全國的公積金都能在武漢買房啦!
(其實只是武漢單方面承認,外地公積金依然不能在武漢貸款)
為推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根據住建部相關文件精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出臺《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
本細則所稱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異地貸款”),是指具有武漢市戶籍,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以下簡稱“借款人”),在本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
向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武漢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繳存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負責審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武漢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并配合武漢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武漢公積金中心及受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
武漢此次出臺的政策里面并沒有明確提及其他城市公積金管理處是否會同意將武漢人在外地繳存的公積金款放到武漢來用于在武漢購房。也就是說武漢率先擺出了和全國互認公積金的態度,但其他城市并沒有與武漢互通。
其實只是武漢單方面承認,外地公積金依然不能在武漢貸款。
目前從政策上來講,僅有長沙、南昌、合肥和湖北省內公積金可以在武漢買房。
四、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除商貸所需的全套資料外,公積金貸款還需提供:
1、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一份;
2、銀行版征信報告;
3、提供近6個月公積金繳存明細;
4、單位委托其他企業代繳的必須提供所在單位的勞動合同并提供所在單位與繳存單位簽署的代繳協議,社保明細,個稅明細。
五、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商貸轉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1、商貸正常還款半年以上;
2、已交房辦理兩證或不動產證;
3、原商貸銀行同意;
4、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且只能轉成純公積金貸款,不能轉成組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