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醫藥大學2025年度計劃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20名,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詳細招聘公告,感興趣的小伙伴記得抓緊時間報名哦!
湖北中醫藥大學2025年度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20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
(二)報名要求及報名方式
1、相關時間節點
年齡起算時間為1月1日,如年齡要求28周歲及以下即為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2周歲及以下即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應聘人員畢業證、學位證及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取得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報名方式
(1)應聘人員通過湖北中醫藥大學人事處網站進入湖北中醫藥大學招聘網(http://218.197.176.22/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zyy)進行在線報名。
(2)應聘人員須通過湖北中醫藥大學招聘網上傳以下材料:①身份證;②本、碩(博)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材料,如中共黨員身份、學生干部任職證明、榮譽獲獎等。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不規范者不予受理。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1、學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其材料進行審核,在考核前復審相關資料原件,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2、招聘計劃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1:3的,學校可取消、核減或保留崗位計劃。
(一)筆試
主要考察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筆試后根據考試難易程度、崗位要求等劃定成績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方能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不足1:3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其中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達到合格線的方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應聘人員排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時,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等,可由面試考核組增加綜合應用能力加試,加試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1、根據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心理測評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2、體檢、心理測評合格的,學校用人部門、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擬聘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各用人部門提出擬錄用人選意見報學校研究審定。
3、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學校可結合工作需要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北中醫藥大學網站人事處專欄(https://rsc.hbucm.edu.cn/)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1、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學校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專職輔導員崗位按照“準聘-長聘”制進行管理,并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所聘崗位的薪酬待遇。
2、新招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在核查檔案中,如與招聘條件不一致、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須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有工作經歷的擬聘用人員,須在入職前與原單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