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擬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警務輔助人員30名(限男性)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熱愛并自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和服務意識,服從組織分配和安排;
4、紀律意識和保密意識強;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面部無明顯缺陷,無殘疾、口吃、重聽、色覺異常、紋身、重度平跖足和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
6、本人及直系親屬和有重大關系的旁系親屬無違紀違法情況;7、本人無惡意透支等不良征信記錄。
(二)崗位要求
1、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間出生);
、凈身高不低于170cm,身體體重指數(BMI=體重kg/身高m2)介于18-28之間,雙眼裸眼視力均在0.6(標準對數視力4.8)以上或矯正視力均在0.8(標準對數視力4.9)以上;
3、大學及以上學歷(學歷證書取得時間須在2025年1月以前,專業不限),退伍軍人報名者在學歷上可作適度放寬。具備公安機關所需特殊技能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可作適度放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泄漏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3、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軍籍、團籍和學籍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3年內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機關無法了解真實情況的;
5、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違法犯罪被予以刑事處罰,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親以及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資格證書的;
9、國家、省、市規定其他不適合從警務輔助工作的。
(一)報名
報名聯系人:劉經理,聯系電話:13554695621 (同微信)按照要求填寫《江岸區公安分局編外人員面試表》
(二)資格審核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規定材料參加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即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1、擬審核時間:2025年2月下旬
2、審核地點:武漢市江岸區興業路166號
3、攜帶資料(原件審核后歸還,復印件收取后不予歸還):持本人填寫的《江岸區公安分局編外人員面試表》(按要求粘貼近期1寸彩色登記照);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一個月內打印的本人征信報告(不得遲于面試前提交)。應聘者須如實、完整填寫《江岸區公安分局編外人員面試表》,并對所填寫內容及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未完整填寫面試表,視為無效報名,不予受理。
(三)筆試、面試
1、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應聘人員務必保持手機通暢,凡因個人原因,不在規定時間參加筆試與面試,視為自動放棄。
3、筆試主要考察行政職業能力及法律知識,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行為舉止、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4、筆試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分數線根據職位計劃數、參加筆試人數和筆試成績綜合確定。
5、筆試合格人數不高于職位計劃數的,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高于職位計劃數的,按照不高于職位計劃數300%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入面試環節。
6、面試成績低于60分合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測
體測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測共兩項:1、4×10米往返跑,及格線為13秒1;2、縱跳摸高,及格線需大于等于265厘米。體測合格者方能進入體檢環節;未達標者,予以淘汰。
(五)體檢(含心理素質測評)
體測合格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擬聘人員須統一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項目還應當包括心理素質測評和吸毒檢測。如本次入圍的擬聘人員中出現本人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者不按規定項目體檢等情況,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分局政治處,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擬錄用的人員進行考察。
(七)公示
完成體檢程序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不宜聘用的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簽訂勞動合同及培訓
對公示無疑義的擬聘用人員,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為期2個月的培訓及試用期。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招錄的警務輔助人員由分局統一管理,配發執勤服裝。所有警務輔助人員均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險),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發工資4500-5700元(均含五險一金自繳部分),享受帶薪年休假、節日慰問、生日慰問、普調薪金等福利,還有多渠道晉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