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位為什么出租那么貴,業主在這里居住卻不能享受停車,換物業之后停車費更貴是為什么,小區車位是開發商的么,下面了解下。
對于小區的公攤車位即那些已經被歸入公攤面積所建設的車位,占用公共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車輛的車位,理應歸屬于業主,開發商是沒有權利對其進行出售或者收費的。
但是如果小區的一些車位是產權車位,就是開發商自己建設的車庫,并且開發商擁有這個車庫的產權,那么這些車位就屬于開發商的。對于這些產權車位是可以買賣的
一、開發商和物業究竟是什么關系?
國家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但現實中,不少小區物業管理企業均是由開發商派生出來的,普遍存在“父子關系”。了解到這個現象,我們可以這么理解,在小區的車位上,一般情況下,物業和開發商是利益共同體。當然也不排除,由于某些原因,例如新舊物業管理公司更替時,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有沖突的情況。
二、小區車位產權是如何判定歸屬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