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注意,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通知,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將于下個月正式開啟。和去年相比,今年匯算清繳優先退稅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詳情馬上來了解看看吧。
2023年3月1日開始,6月30日結束。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1、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1、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4、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1、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4、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今年主要的變化有:
一是在第四條“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部分,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號)規定,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定。
二是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為納稅人提供更優的辦理體驗。
三是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