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醫保改革后,在藥店購藥還能報銷嗎?報銷比例是怎樣的?需要了解的市民朋友可以來看看目前最新的規定。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問題,建議向武漢醫療保障局進行詢問。
可以報銷。
參保職工憑處方可以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的購藥費用,在年度累計達到門診統籌起付線后即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在職人員暫按照60%比例、退休人員暫按照68%比例給予報銷;在醫院就診和購藥的,按照不同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予以報銷。
例如:李大爺是退休職工,因心臟疾病做過心臟手術,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相關治療藥品,共花費760元,其中醫保目錄內購藥費用為710元。710元除去門檻費500元,可報銷(710-500)*68%=142.8元。一年內,李大爺再在門診統籌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就醫購藥,不用再計門檻費,可報銷費用全部按政策規定的68%比例報銷。
因進貨渠道不同,藥品銷售價格在藥店之間、藥店和醫療機構之間也不盡相同。本著惠民利民原則,我們將參照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價格,與定點藥店協商談判,來確定醫保目錄內藥品銷售價格,最大限度的降低藥品價格,為參保職工提供更多的實惠。下一步,我們將加強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藥店價格協同管理,使醫院和藥店的藥品價格更加合理,為參保職工購藥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