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2月15日起,湖南核酸檢測單人單檢為每人次13元,混檢為每人次3元;抗原檢測為每人次5元;抗體檢測為每人次14元,單獨檢測IgG或IgM,總費用不超過11元/人次。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13元(其中檢測服務費每人次不超過9元),多人混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3元,不區分普通混檢和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篩查、常態化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5元(其中檢測服務費每人次不超過1元),對于患者就診過程中,公立醫療機構僅提供抗原檢測試劑、患者自測的,不得收取檢測服務費;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14元(其中檢測服務費每人次不超過8元),單獨檢測IgG或IgM,總費用不超過11元/人次。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