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朋友想了解,自己的醫保開通了共濟賬戶,但家庭成員無法正常使用,這是為什么?醫保共濟賬戶成員使用范圍是怎樣規定的?那希望下面的內容可以幫助各位解決問題。
“實施家庭成員共濟”并不等于“醫保卡可以全家使用”。國家醫保電子憑證里有我們每個參保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照片、編號等信息,實行“一人一碼”,和身份證一樣,僅限本人實名使用,必須“專碼專用”。
購藥、門診、住院均可使用。
個人賬戶共濟對象(職工醫保參保人)在我市市域內藥店購藥,門診、門診慢特病、住院等就醫時發生的個人負擔費用可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結算。
個人賬戶共濟對象(居民醫保參保人)在我市市域內門診、門診慢特病、門診兩病、住院等就醫時發生的個人負擔費用可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結算。
1、在“湖北智慧醫保”手機APP完成家庭成員共濟關系的綁定。
2、注意:就醫購藥應出示使用人本人醫保電子憑證。結算時,將優先劃扣使用人本人醫保個人賬戶余額。
2、若使用人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或無余額,使用人為居民醫保無個人賬戶時,系統將隨機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余額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