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專題內容,準備給需要的朋友介紹下,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流程。各位網友正好想了解的話,就一定別錯過啦。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是在本市合法就業且住房困難的在職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困難面積標準原則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區域范圍內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確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根據本人和配偶、子女擁有產權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情況核定。計算住房建筑面積的區域范圍結合通勤因素按以下標準確定:
(一)保障性租賃住房位于浦西7個中心城區、浦東新區(外環以內)的,申請家庭位于浦西7個中心城區、浦東新區(外環以內)的住房應計算住房建筑面積。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位于寶山區、閔行區、嘉定區、金山區、松江區、青浦區、奉賢區、崇明區、浦東新區(外環以外)的,申請家庭位于項目所在區的住房應計算住房建筑面積。
(三)保障性租賃住房位于五個新城范圍內的,計算住房建筑面積的區域范圍可結合新城發展和職住平衡需要進一步優化;具體由項目所在區房屋管理部門提出方案,報市房屋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四)面向全市公開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投入供應超過半年后出租率仍低于80%的,可以適當調整計算住房建筑面積的區域范圍;具體由項目所在地的區房屋管理部門提出方案,報市房屋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出租單位可以在上述基本準入條件基礎上,結合項目實際,細化和增加準入條件。產業園區、用人單位配套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應優先或定向供應本園區、本單位、本系統符合條件的職工。出租單位應將制定的具體準入條件報項目所在地的區房屋管理部門備案。
合理控制住宅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應標準。三人以下家庭和單身人士可以入住二居室及以下戶型,二孩、三孩家庭可以入住三居室及以下戶型。根據供需匹配情況,出租單位也可以將多居室戶型拆套安排使用。
一個家庭或單身人士只能入住一套保障性租賃住房。
1、符合條件申請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人員提交申請表等材料;
2、出租單位按照準入條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其中,住房情況提交項目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機構核查,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核查結果】
3、審核通過,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審核未通過,出租單位不予簽訂租賃合同。
(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入住申請表》;
(二)本人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聘用協議、錄用通知、自主創業的工商登記)等證明合法就業的資料;
(三)在本市擁有產權住房的,提交本人、配偶及子女最近10個工作日內的《本市房屋查詢結果證明》(可通過本市“一網通辦”門戶網站或“隨申辦”APP“我的不動產”在線查詢服務獲取);在本市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交《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四)出租單位根據準入條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請材料中,根據“兩個免于提交”的原則,能夠通過大數據手段獲取的材料,申請人無需重復提供。
面向本單位、本系統職工定向供應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及由用人單位整體租賃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材料可以適當簡化,具體由項目所在地的區房屋管理部門結合實際確定。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短于1年(承租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最長不超過3年,鼓勵出租單位與承租人簽訂2年或3年期的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到期后,入住人員經重新審核仍符合準入條件的,可以續租;不再符合準入條件的,應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