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朋友詢問,領取失業金要在一周內申請嗎?具體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領取?會發放幾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那下面就來跟大家做個說明,希望能給各位提供幫助。
不用,領取失業金的申請時間無限制。
1、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無失業保險欠費。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失業前所在單位已辦理社保停保。
3、持有武漢市二代以上社會保障卡。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費時間滿1年的,失業后發給3個月失業保險金,以后每增加1年繳費時間,增發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滿1年后再次失業的,其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其期限最長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