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朋友詢問,到醫院看病已經自費了還能報銷嗎?如果可以的話,報銷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具體規定,不妨通過下文了解。
可以。在參保未發卡、急診未持卡、社會保障卡丟失、異地突發急診、社會保障卡掛失、異地就醫未能直接結算等情況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醫療費用,參保患者可以先行墊付,后持相關材料進行手工報銷。
1、情況說明;
2、住院發票(原件)、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原件);
3、全套住院病案資料:①病案首頁,②出院小結,③臨時醫囑、長期醫囑,④手術記錄和麻醉記錄(手術患者附報),⑤住院期間相關檢查報告單(到醫院的病案室復印);
4、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未成年人戶口本(復印件);
5、本人或監護人銀行借記卡(I類賬戶)和開卡人身份證(復印件)(備注銀行卡開戶行信息);
6、新生兒病歷資料上的姓名與醫保信息系統登記姓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以及新生兒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武漢市醫保經辦機構自收到轄區參保人員提交完整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費用審核撥付。參保人員可憑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制卡銀行柜臺領取報銷(第一次取款時,需本人持身份證到銀行激活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申請將報銷款劃入本人指定銀行賬戶的參保人員,到相應銀行網點辦理取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