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咨詢,生育津貼應該在哪領取?那今天的專題內容,就來和大家介紹下生育津貼的辦理事項,以及申領方法,下面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武漢生育津貼由女職工生育分娩或流(引)產時所在參保單位申領,審核完成后撥付至生育(或流引產)時所在參保單位對公賬戶。
一、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參加武漢市生育保險,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從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參保職工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新參保單位職工須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6個月后,由醫保經辦機構支付給用人單位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津貼高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全額計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可以補足。
二、辦理時間地點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結束后三個月內憑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津貼申領手續。
三、辦理方式
生育津貼是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用于支付女職工在產假、計劃生育休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由女職工生育分娩或流(引)產時所在參保單位申領。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結束后三個月內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津貼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