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未按時繳納社保,補繳時會有滯納金嗎?其實對于個人來說,是不存在滯納金的。滯納金只是針對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按時為員工繳社保,才需要承擔滯納金。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補繳社保滯納金是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的,應由單位承擔,個人不需要承擔補繳社保的滯納金。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不再統一生成全市參保單位每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每月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自主申報當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逾期未申報的,后續由參保單位按規定辦理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手續。
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費需按日加征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加征的滯納金不超過本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總額)。
請廣大參保單位務必引起重視,每月按照規定按時足額申報繳費,逾期繳費不僅影響職工社保待遇享受,還將按規定收取滯納金,千萬別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