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杭州正式發布《市國四柴油汽車淘汰補助實施細則(試行)》和《市國二及以下柴油叉車淘汰更新補助實施細則(試行)》。決定以補貼的方式幫助車主提前淘汰柴油車,最高補貼金額為4.8萬元,詳情一起來了解下。
《汽車淘汰補助細則》中明確,補助對象為2023年2月1日(不含)前登記在杭州市行政區域,且本政策發布之日起淘汰注銷的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單位的國四柴油汽車。
申領人通過“親清在線”“浙里辦”平臺或線下服務窗口填寫并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核符合補助條件的,補助資金將撥付至以車主(單位)名義開立的銀行賬戶。
同樣,針對老舊柴油叉車,《叉車淘汰補助細則》中也提到,補助對象為2022年10月1日(不含)前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系統或在我市生態環境部門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管理信息系統登記的老舊柴油叉車,在細則發布之日(含)起淘汰,并更新為新能源叉車的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單位。
根據柴油汽車類型和車齡長短、老舊柴油叉車類型和更新后的新能源叉車額定起重量等因素,政府將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助。其中,車齡小于8年的大型載客柴油汽車最高補助48000元,載貨柴油汽車最高補助43500元;淘汰并更新的起重量高于5噸的新能源叉車,最高補助4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兩個細則均明確,補助資金與車輛淘汰時間掛鉤。
具體來說,針對國四柴油車輛淘汰的情形,如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注銷的,按相應單車補助標準的100%給予補助;如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注銷的,按相應單車補助標準的70%給予補助;如在2024年6月30日(含)前注銷的,按相應單車補助標準的50%給予補助;2024年7月1日(含)后注銷的,不予補助。其中,車齡≥10年的國四柴油汽車,在2023年8月1日(含)之后注銷的將不予補助。
針對老舊柴油叉車淘汰并更新為新能源叉車的情形,如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淘汰的,按相應補助標準的100%補助;2023年12月31日(含)前淘汰的,按相應補助標準的70%補助;2024年6月30日(含)前淘汰的,按相應補助標準的50%補助;2024年7月1日(含)后注銷的,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