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友對高溫補貼有一些疑問,坐辦公室有高溫補貼嗎?上夜班有沒有高溫補貼?高溫補貼與防暑降溫費是一回事嗎?那具體情況歡迎大家來了解看看。
除了露天工作外,企業對坐辦公室或室內作業的職工,也可能需要支付高溫津貼,當然其前提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有人說,企業如果安裝了空調,就不需支付高溫津貼了。在一般情況下可能是這樣,但如確有證據表明工作場所盡管安裝了空調,但是仍未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業仍需支付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的發放不以白班或夜班為界限。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場所的溫度沒有降到33℃以下,勞動者就應該拿到高溫津貼。
防暑降溫費并不等同于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夏季高溫環境下作業付出的超常勞動消耗的一種額外補償。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防暑降溫費屬于職工福利,防暑降溫費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標準均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中規定或約定。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
此外,勞動者還可以向社保、安監等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采取責令用人單位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