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7月1日起,上海將上調失業保險金待遇,那最新標準和領取條件都已經整理完畢,各位如果需要了解的話可以來看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更多幫助。
第1-12個月支付標準為2175元/月;
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為1740元/月;
延長領取支付標準為1510元/月。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
1、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
2、到區縣職業介紹所進行求職登記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3、申領通過的,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上記載本次申領后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失業人員每月15日左右憑銀行存折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未通過的,工作人員當場告知不能申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