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的生育津貼條的上的生育津貼繳費基數是怎么得來的呢,關于生育津貼繳費基數是什么,怎么知道自己繳納基數是否低于自己工資呢,以下是全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育津貼基數是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基數。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其中,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按照規定,生育津貼=生育保險繳費基數/30*產假天數,不同地區的產假天數有所不同,以湖南為例,產假天數是158天,若是職工的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4500元,按照這個來計算的話,職工可以領取到的生育津貼為4500/30*158=23700元
生育保險繳費的基數,是按照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的,即在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00%—60%范圍來確定的。企業的繳費數額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該比例一般是1%。
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這實際上保護了所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的利益。對高收入者來說,若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的津貼低于本人工資的,差額由單位補齊,個人工資不會減少;對本人工資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參保人來說,其得到的津貼將高于本人工資。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后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