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降存量首套房貸利率可以申請了嗎?降低存量房首套利率對象條件是怎么樣,哪些符合要求呢,什么時候可以申請?
降低存量房貸利率,顧名思義,就是將那些在房貸新規公布前,于利率高位時期貸款買房的客戶的房貸利率調低。
其中確定,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從2023年9月25日起,借款人可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調整存量房貸利率。9月25日前,銀行進行修訂合同文、改造調整系統、識別符合標準的客戶等準備工作,并盡快向借款人公布辦理流程和需要準備的申請材料。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該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置換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新發放貸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機構與借款人自主協商確定,但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的加點幅度,不得低于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方案下限。新發放的貸款只能用于償還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仍納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協商變更合同約定的利率水平,變更后的貸款合同利率水平應符合本通告第二條的法定。
四、金融機構應嚴格落地相關監管要求,對借款人申請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等貸款的用途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并切確提示風險。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利用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等違規置換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并嚴肅處理存在上述行為的內部人員。
五、各金融機構要抓緊制定具體操作細則,做好組織實施,提高服務水平,及時響應借款人申請,盡可能采取便捷方法,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確保的本通告有關要求落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