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發布提醒,需要積分落戶的朋友請注意,今年下半年積分申請時間已過半,各位需要在9月30日之前完成遞交積分申請。那更多事項說明,馬上來看看。
1、遞交積分申請。本次積分申請需在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提交。
2、積分達到100分。本次的積分核定總分達到100分及以上。
3、居住證有效。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證》狀態持續正常有效。
4、確定落戶地。辦理申請前在杭州市區落實落戶地。
5、遞交積分落戶申請。前四個必要條件符合后,不要忘了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前往擬落戶地戶籍窗口或警察叔叔APP提交積分落戶申請(←這個很重要,最后的環節不要漏了,此前有些錯失落戶機會的都是因為最后一個申請沒有提交,遺憾的失去落戶資格)
1、戶口不變動。遷移人員戶口在最終辦理落戶杭州前不要發生變動,期間發生變動的可能導致無法順利辦理最終的落戶手續。
2、落戶地不變動。提出申請的落戶地一旦確定不能變更,期間落戶地房產和掛靠戶戶口不能發生變更,否則也會影響落戶。
3、聯系方式不變動。積分落戶申請提交后,公安機關可能會發送相關提醒短信至留存的聯系電話,為確保信息暢通,請勿輕易變動聯系電話。
4、遷移人員不變動。積分落戶申請提交后不能更改遷移人員,“少遷一個人”或“更換遷移人員”都可能導致最終的落戶手續無法辦理。
注意!以上申請信息一經確定后,不能再做變更。為此,申請積分落戶時,需謹慎確定相關信息再遞交。
(一)關于積分申請
1、線下申請:現場窗口申請
申請人可攜帶相關佐證材料,前往你所居住地的積分受理窗口現場提交積分申請。
2、線上申請:“警察叔叔APP”申報
進入“警察叔叔APP” 首頁,點擊“流動人口”—“積分申請管理”—“積分申請”進行申請。
(二)關于積分分值
本次積分申請提供了歷史分值的預審確認程序,對2022年下半年以來已申請過積分的申請人提供“免材料”服務,可以直接確認預審分值,作為本次積分落戶的分值。
若對獲得積分存疑或想新增材料的,可選擇重新申請流程,填報符合條件的指標材料,進入積分審核流程。10月1日-10月31日期間可統一查詢積分并下載積分憑證(可申請異議復核)。
(三)關于落戶地
落戶地原則上與居住地一致,按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城鎮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戶的親友處、單位集體戶、公共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體戶( 僅限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存放人員) 的先后順序確定。
共有產權的只能商定由一戶辦理,其他共有產權人應明確放棄積分落戶申請。落戶地一經確定,在申請期間不得變更。軍產房、非住宅房、商業用房、集體土地住宅不予辦理落戶。
(一)取消積分落戶名額限制
今年原則上經審核符合居住證積分落戶基本申請條件(積分滿100分)的均可落戶,不限名額。
(二)積分落戶可以辦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
符合市外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的,在本人辦理積分落戶申請時可以一并提出申請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市外夫妻投靠條件:男女雙方結婚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長三角區域戶籍居民不用提供),可自愿申請投靠戶籍在杭配偶,遷移戶口入杭。
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則投靠在杭父母(集體戶除外)。(杭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