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孩子出現發燒癥狀,家長該如何判斷何時該送孩子到醫院去呢?莊時利和建議各位可以參考下波士頓兒童醫院發布的相關說明,希望能給家長朋友們提供幫助。
如果您的孩子體溫達到38℃或更高,則表示發熱。
注:以下定義均為發熱:
直腸、耳或顳動脈溫度≥38°C
口腔溫度為≥37.8°C
腋下溫度為≥37.2°C
(發熱的標準不同指南略有差異,國內臨床通常將腋溫≥37.3°C視為發熱)
如果您的孩子非常不舒服,可能需要治療。治療孩子的發熱不會幫助她的身體更快地擺脫感染,但會緩解與之相關的不適。
6個月至5歲之間的兒童很少會因高熱而出現驚厥發作(稱為熱性驚厥)。如果您的孩子確實發生熱性驚厥,則熱性驚厥有可能再次發生。但通常情況下,隨著年齡的增長熱性驚厥會消失。熱性驚厥并不意味著您的孩子患有癲癇。
注意有些情況必須立即前往醫院,有些需要立即聯系醫生,有些可以在24小時內或者在門診時間聯系醫生。
①如果您孩子的體溫達到40.6℃,則被視為醫療緊急情況,您的孩子需要立即就醫。
②如果您的孩子不到 3 個月大并且出現以下任何情況,請立即致電您孩子的醫生:
您孩子的直腸溫度高于38℃;
你的孩子哭得很傷心;
你的孩子很難醒來;
你孩子的脖子僵硬;
皮膚上出現紫色斑點;
呼吸困難,并且在清鼻涕后也沒有改善;
您的孩子無法吞咽任何東西并且流口水;
您的孩子看起來或表現得病得很重。
③如果3個月或以上的孩子出現以下任何情況,請在24小時內致電孩子的醫生:
發燒為38.9℃或更高(特別是如果您的孩子小于2歲);
排尿時出現灼燒感或疼痛;
您的孩子發燒超過24小時,但沒有明顯的感染原因或感染部位。
④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請在辦公時間內致電您孩子的醫生:
您的孩子發燒已超過72小時;
發燒超過24小時后退了,然后又燒回來了;
您的孩子有熱性驚厥病史;
您還有其他疑慮或問題。
另外在梅奧診所(Mayo Clinic)的官網上,也有一些關于兒童發熱的建議。
兒童發高燒時可能看起來或行為上不像病得很重。治療發熱取決于不適的程度。如果您的孩子感到不舒服或焦躁不安,以下家庭護理策略可能會對孩子有幫助:
鼓勵孩子多喝水。
給孩子穿上輕便的衣服。
如果孩子覺得冷,給孩子蓋上薄毯子,直到寒戰結束。
不要給兒童或青少年服用阿司匹林。
在您聯系醫生并對孩子進行評估之前,不要給嬰兒服用任何止痛藥。
如果孩子有6個月大或更大,請給孩子服用對乙酰氨基酚(泰諾林)或布洛芬(美林)。請仔細閱讀標簽,確保服用正確劑量。(莊時利和、波士頓兒童醫院)
注:對乙酰氨基酚適合3個月以上嬰幼兒,布洛芬適合6個月以上。孩子發熱什么時候去醫院可參考國內外的指南,以及一些權威醫院的建議,如果你看了這些建議之后仍然無法判斷,請以你作為父母的直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