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中考報名材料核對時間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寒假除外);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2024年2月22日至3月2日;補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6日至7日。
2024年上海中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2月22日至3月2日。
2024年上海市應屆初三學生中招報名材料核對時間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寒假除外);全市在校應屆初三學生中招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2024年2月22日至3月2日;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補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6日至7日。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原初中畢業學校,下同)或戶口所在區報名。
1、學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同時本人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學生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報名。
2、學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學生屬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的“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學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3、學生父母一方現屬本市常住戶口(其中現屬本市常住戶口為學生繼父母或養父母的,須依法與學生建立撫養關系或收養關系連續滿3年)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須取得2023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符合此類的學生須具有連續3年本市初中學籍;學生本人持有效期內連續滿3年《上海市居住證》,或者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地址與現屬本市常住戶口父(或母)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4、學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學生為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設站單位所在區報名。
5、學生父母一方為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審核登記的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政府駐滬辦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學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6、學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7、學生屬經市政府僑辦認定華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8、學生為在滬定居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