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4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其中市轄區低保標準提高到950元/月,其他市縣低保標準提高到900元/月,詳情馬上來了解下。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人均收入910元/月提高到950元/月;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人均收入86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
在申報期限內,本市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規定的,可申請進行低保審核確認。
1、通過微信公眾號搜索并關注“成都民政”選擇“民政服務-救助申請”板塊,填寫基本信息、家庭成員信息、財產及附件等材料。
2、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