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了新的調整,本文將為您詳細解讀這一政策,包括貸款條件、貸款額度、貸款利率以及貸款流程等方面的內容。通過了解這些信息,您將能夠更好地規劃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計劃,實現自己的住房夢想。
1、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建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繳存人,不得向購、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人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
2、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
1、持有合法的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能力,征信情況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
3、能提供本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材料;
4、已支付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付款;
5、借款人所購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6、認可公積金中心確定的擔保方式。
貸款額度應滿足最高額度、繳存類型、交易類型、貸款類型等綜合評定的限額標準;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申請額,結合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及家庭情況、還貸能力等計算確定;
1、貸款金額不高于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貸款額度不高于購、建房合同總價款的80%;二套房、二手房貸款額度不高于購、建房合同總價款的70%;
2、貸款金額不高于購、建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
3、貸款金額不高于購、建房總價款與該套住房已提取公積金的差額;
4、貸款金額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借款人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1、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2、最近5年內被認定存在違法違規提取他人或者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或者通過虛假購房交易等欺騙手段申請公積金貸款行為的;
3、不符合公積金貸款信用審核標準的;
4、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
5、借款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不得再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不得超過30年,且在未退休前申請貸款;對長期繳存、賬戶存儲余額較大的職工可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延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在貸款期間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為一年的,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執行。
1、貸款申請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借款申請人可向公積金中心各業務網點領取、填寫《十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連同相關材料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貸款受理
公積金中心對借款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予以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借款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受理的,應向借款申請人說明理由并退回申請材料;
3、貸款審批
公積金中心對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交情況、收入債務、信用狀況及其償還能力、風險程度等進行全面評估,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貸款審批,通知借款申請人審批結果;
4、合同簽訂
對審批同意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中心應與借款申請人簽訂貸款、抵押合同;
5、貸款擔保
公積金貸款應辦理抵押擔保登記手續;
6、貸款發放
公積金中心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貸款發放手續,將貸款資金劃轉到指定的銀行賬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