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個人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應該通過哪個部門申請?申請流程是怎樣的?希望這次的內容能給各位提供幫助,有疑問可以撥打下方電話進行咨詢。
武漢市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失地農民)、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余刑兩年內的服刑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開展不少于42個課時的培訓;
2、培訓合格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
3、提交了開班申請并經當地就業局確認。
禁止性要求:對一年之內已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不予受理。
1、符合條件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培訓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向培訓定點機構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
2、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出具審核意見,報送區財政部門;
3、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個人銀行賬戶。
400元—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