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婚假期間工資是全額發放嗎?配偶陪產假期間工資應該怎么發?還不是特別清楚的朋友,可以來了解下相關規定,應該能給你提供幫助。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九條規定,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期間,企業應當按規定支付假期工資。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二)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次去頂佳休會尼約定的與榮動老定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三)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的規定,配偶陪產假應當在產婦產假期間連續使用,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