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獨生子女陪護假的天數在5至20天不等,具體天數取決于當地的政策規定。本文將為大家帶來2024年全國各地獨生子女陪護假最新規定,包括具體天數及申請條件,一起了解下吧!
天數:≤10個工作日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需要護理的,獨生子女每年獲得累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的護理假。
天數:獨生子女20天,非獨生子女10天
條件: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十日的護理假。
天數:獨生子女≥15天,非獨生子女≥7天
條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需要二級以上護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十五天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七天的護理照料時間。
天數:≤15天
條件:生育(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后住院治療的,給予子女每年不超過十五日的照料假。
天數:≤15天
條件: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后住院治療的,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照料假。
天數:獨生子女20天,非獨生子女10天
條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十日。
天數:5天/人
條件: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天數:20天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間,給予其子女護理假,每年累計二十天。
天數:≤10天
條件: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
天數:適當
條件: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每年給予適當的護理假。
天數:≥20天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的,在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二十日護理假。
天數:≤20天
條件: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后,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二十日的護理假。
天數:獨生子女≥15天,非獨生子女≥10天
條件: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于15天。
天數:15天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因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
天數:5天或≤15天
條件:獨生子女夫妻年滿六十周歲,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護理假;患病住院治療的,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假。
天數:≤15天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天的護理假。
天數:≤15天
條件: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并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天的護理時間。
天數:≤10天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
天數:獨生子女≤15天,非獨生子女≤7天
條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天數:獨生子女≤15天,非獨生子女≤7天
條件:職工年滿60周歲的父母或者由其贍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勵所在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依據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給予職工陪護假。職工是獨生子女的,每年陪護假累計不超過15天;職工是非獨生子女的,每年陪護假累計不超過7天。
天數:獨生子女20天,非獨生子女10天
條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
天數:≥15天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單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給予其子女每年不低于十五天的陪護假。
天數:≥15天
條件: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單位給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護假。
天數:獨生子女≤15天,非獨生子女≤7天
條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