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硚口區人才公寓的租金優惠政策,已經通過下文進行了介紹,各位如果好奇的話正好可以來看看,也歡迎轉發給你身邊需要的人。
人才租賃房租金在參照市場評估價給予20%減免基礎上,根據人才類型疊加執行以下不同減免標準。
(一)大學畢業生人才
1、給予博士研究生50%的租金減免;
2、碩士研究生40%的租金減免;
3、本科及以下學歷大學生30%的租金減免。
(二)其他類別人才
1、對于高層次人才,給予最低50%、最高100%的租金減免,具體減免標準根據人才層次及實際情況確定;
2、對于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給予最低30%、最高60%的租金減免,具體減免標準根據企業的發展前景、對區域發展的貢獻度及申請人自身條件等情況確定。
3、對于企業緊缺人才,給予最低30%、最高60%的租金減免。其中,在企業擔任高級職務的人才給予最低40%、最高60%的租金減免,具體減免標準根據企業的發展前景、對區域發展的貢獻度及申請人自身條件等情況確定。實用型人才給予30%的租金減免。承租人需負擔包括租金、物業費、水電費等必繳費用和寬帶有線電視等選裝服務費用以及一定數額的押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給出租人。符合減租條件的,按減租后實際金額支付租金,租金減免部分由區財政承擔,運營公司復核承租人情況后報區房管局審核,按季度支付給出租人。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或租賃期滿后2年內,在本區正常繳納社保,購買本區商品房的,由區財政按其前期實際繳納租金數額發放補貼最高不超過3年總租金額度。
(一)大學畢業生人才
通過網上申請或到區政務中心人才服務專區申請登記。申請人及用人單位應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并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其他類別人才
所在用人單位審查相關資料后向區企業服務中心提出人才公寓需求申請。
同一單位申請人才租賃房總量原則上不超過10套。納入區人才安居企業名錄庫的企業對人才租賃房需求量較大的,由區直相關單位上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經認定,可給予一定配額的人才租賃房。
上述審批具體流程另行規定。
人才租賃房租賃合同原則上實行一年一簽,若租期不滿1年按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簽定,總租期不超過3年。對于總租期超過3年申請續租的,不再享受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