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簡稱“夏九條”)》的征求意見公告。其中有多項和購房補貼有關的政策規定,那詳情馬上來看看。
對新引進的湯遜湖A類人才房票補貼金額不限,根據其購房金額給予100%的購買補貼,通過房票直接拿房;新引進的湯遜湖B、C、D、E類人才,按照購房款的60%、30%、20%、10%分別給予購房補貼。
以上五類人才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在江夏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每套購房款的5%給予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對區內符合“3+3+1+1”產業體系的優質企業,其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憑單位證明,在江夏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每套購房款的10%給予購房補貼,單套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企業或單位普通職工3人以上進行團購新建商品住宅的憑單位證明,按照每套5萬元給予購房補貼。
非江夏區戶籍居民和高校畢業生,在江夏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每套購房款的8%給予購房補貼,單套最高不超過8萬元。
同時,在江夏區購車的,享受購車補貼政策。另贈送一年的江夏區旅游卡。
現役及退役軍人家庭;在職在崗及已退休的教師、醫生、警察、消防救援人員家庭(含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在江夏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每套購房款的10%給予購房補貼,單套最高不超過10萬元。另贈送區政府醫療機構體檢卡1張(價值1200元,有效期1年)。
對殘疾人家庭和60歲以上在江夏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人,按照每套購房款的10%給予購房補貼。單套最高不超過10萬元,贈送區政府醫療機構的體檢卡1張(價值1200元,有效期1年)。另外,對60歲以上在江夏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人再給予每套1萬元的適老化改造補貼。
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江夏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一次性給予二孩家庭每套8萬元的購房補貼。三孩及以上家庭給予每套10萬元的購房補貼。
加快實施強縣工程,對我區的農民進城家庭,在江夏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每套購房款的10%給予購房補貼,單套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存在房屋安全隱患的C、D級危房的產權人,對不能原址重建的,由政府實施房屋征收并實行拆除消危措施的,在江夏購買商品住宅(含二手商品住宅)的,按照每套5萬元的給予購房補貼。
鼓勵國有平臺公司、市場化租賃企業開展“以舊換新”業務,組織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企業在符合條件的指定區域收購置換購房家庭的自有二手商品住宅(私人建房、小產權房除外),用于市場化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拆遷安置住房等。
鼓勵居民家庭開展賣舊買新,對通過出售武漢市內自有住房并在12個月內在江夏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對首次在江夏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每套購房款的5%給予購房補貼。
在符合規劃且用地規模滿足最小開發單元的前提下,支持小宗地塊供應,允許優化建筑方案和支持設計創新;對新建的房地產項目,支持優化商住比,容積率、建筑密度、停車位配建等規劃指標;對續建、在建的房地產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增加容積率的前提下,允許優化建筑設計方案,通過規劃論證后辦理規劃許可變更等手續。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的獎勵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在單套內不疊加享受”的原則實施,個人(家庭)購買多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可重復享受;所有補貼資金的發放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符合補貼發放條件的購房人在取得房屋后,1年內需辦理不動產權證,購房人憑不動產權證兌現補貼資金和相對應獎勵。未在規定期限辦理不動產權證的,購房人不再享受補貼資金和相對應獎勵。(江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