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一家新公司,試用期最長多久轉正?試用期可以不簽勞動合同嗎?相信很多剛剛步入職場的網友,都存在這樣的疑問,那具體規定一起了解下吧。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過了試用期才能簽勞動合同?千萬別被忽悠了!試用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