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在隨州,但在外地參加2024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想回隨州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應出具中考成績及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外省市考生還需出具初中學籍證明),在學校招生計劃內辦理對等預錄取手續,報省教育廳備案。
戶籍在我市、但在異地(外省、市)參加2024年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1、戶籍在我市、在省內其他市(州)參加中考、回隨州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在學校招生計劃內辦理對等預錄取手續,報省教育廳備案。
2、戶籍在我市但在外省參加中考后,回隨州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應在外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初中學籍證明,并在外省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經市招考辦審核同意后,在學校招生計劃內辦理對等預錄取手續,報省教育廳審批。
1、2024年中考準考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2024年義務教育合格證書或初中畢業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中考所在市(州)考試機構出具的2024年中考成績證明(原件)和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
4、外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初中學籍證明(省外考生出具此證明);
5、戶口簿(驗原件,收戶口簿戶主頁、考生頁復印件);
6、返鄉就讀申請書(擬同意接收的普通高中學校審核通過后須在申請書上簽字蓋章)。
1、考生在各批次學校補錄(第一批次7月15日,第二批次7月20日)結束后,帶齊資料到擬申請就讀的相應批次學校登記報名,具體學校名單可參考征集志愿公告,普通高中學校依據我市中招文件相關規定對考生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通過的考生資料統一登記造冊,于本批次補錄結束后報市招考辦再審,市招考辦將審核通過的資料報省招辦終審,省招辦審核通過方可辦理錄取手續。
2、初審時未通過審核的考生材料退回考生,因考生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其它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辦理錄取手續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