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檔案能本人轉遞嗎?誰能保管高校畢業生檔案?有以上疑問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有關檔案保存的最新規定。
檔案是嚴禁個人保管、攜帶和轉遞的。
畢業生離校前,高校首先按規定整理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黨團組織、獎懲記錄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畢業生檔案。然后根據畢業生填寫的畢業去向登記信息確定就業單位名稱、轉遞編號等內容,填寫《高等學校畢業生檔案轉遞單》后,將檔案和轉遞單一并通過機要通信或郵政特快專遞渠道寄出。
高校畢業生檔案在校時被稱為學生檔案,畢業工作以后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人事檔案,是相關部門機構開展人事管理和服務的重要依據。辦理職稱評審、報考公務員、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黨政審、養老待遇核準等事項,都需要用到檔案中的相關材料。高校畢業生一定要重視,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檔案轉遞。
如果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檔案轉遞到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
到非公單位就業、靈活就業以及自主創業的,轉遞到就業創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超大城市就業的,具體政策要咨詢當地人社部門。
暫未就業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轉遞到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或按規定在高校保留兩年。
非公單位就業和暫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檔案,可以保管在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包括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省級人社部門授權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