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內容詳情和湖北省講學教師的招募人數,可以通過下文了解。
根據國家銀齡教師行動計劃整體部署,今年計劃招募7000名銀齡講學教師,發揮優秀退休教師引領示范作用,支持農村地區教育發展。其中湖北將招募900名。
一、準確把握政策要點
(一)實施范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主要面向脫貧地區(原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深度貧困縣),欠發達的民族縣、革命老區縣、邊境縣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團場等,重點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三區三州”等地區傾斜。受援學校為縣鎮和農村學校。
(二)招募人數。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計劃招募7000名講學教師(見附件)。在此基礎上,鼓勵各省份和兵團結合實際,面向其他比較薄弱縣鄉地區和教育發展欠發達區域自主選撥優秀退休教師開展講學,可酌情將普通高中納入實施范圍。
(三)資格條件。申請銀齡講學計劃的退休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含)歲以下,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于奉獻、不怕吃苦、作風扎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四)崗位職責。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校長可以擔任受援學校的副校長,指導參與學校的管理工作;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組織研討課、舉辦專題講座等,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連續講學。各受援縣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計劃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的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從受援縣學校實際需要出發,招募講學教師,結合講學教師專業特長,選準學科專業。按下列程序進行:(1)公布需求;(2)自愿報名;(3)資格審核或遴選;(4)公示公布;(5)簽訂協議;(6)上崗任教。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義務教育階段講學教師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1比例分擔;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中央財政應分擔的工作經費采取據實結算的方式。各省份可根據實際,提高工作經費補助標準,高出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各省份結合實際自主開展的講學,費用由各地統籌解決。
2.政策保障。受援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對于工作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工作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切實做好組織實施
(一)落實招募任務。各省份和兵團要做好招募工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盡快啟動2024年講學教師公開招募工作。加強對本地招募計劃的統籌,提高招募完成率,確保新招募講學教師安全按時上崗。
(二)摸清受援需求。各省份和兵團要摸清受援縣需求,充分聽取基層學校意見,優先保障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三區三州”等地區,以及教育發展欠發達地區招募需求,統籌兼顧不同學段情況,招募受援縣急需的、符合規定條件的講學教師。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省份和兵團要加強政策的宣傳,及時收集積累相關資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講學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弘揚教師奉獻精神,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加大查處力度。對于銀齡講學計劃實施管理不到位,特別是招募計劃完成不好,講學教師待遇保障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查處,并要求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