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已經正式發布,今后對于不同群體的醫保參保有哪些變化呢?下面就來了解看看吧。
1、新生兒
推動落實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會保障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簡化手續,優化流程,促進監護人為新生兒在出生當年參保。
2、未成年人
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實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
3、大學生
鼓勵大學生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落實參保相關政策,抓好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擴面工作。
4、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
超大城市要取消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醫保的戶籍限制,做好在就業地參加職工醫保工作。
適應就業形式多樣化,研究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方式。
5、農村居民
將自愿申請且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醫保結算范圍,推動實時結算。推進村衛生室合理配備國家集采藥品,方便農村居民就近看病就醫,更好推進分級診療。
6、職工
支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于支付參保人員近親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及已參保的近親屬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個人自付醫藥費用。
7、失業人員
落實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政策,并確保與參保職工同等享受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
8、困難群眾
對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困難群眾參保按有關規定給予分類資助。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就是指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供家人用,我們把它概括為“家庭共濟能參保,幫助老人幫助小”。
共濟的范圍擴大到了近親屬。文件規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以用于本人近親屬繳納居民醫保參保費用。其中,近親屬是指《民法典》中規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果這些近親屬是參保人,在報銷醫療費用時,可使用共濟人的個人賬戶進行結算。
共濟地域進一步擴大。今年年底之前力爭共濟范圍擴大到省內的跨統籌地區使用,明年加快推進跨省共濟。當然,要強調的是,家庭共濟主要是共濟職工個人賬戶里的錢,不包括統籌基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