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2024年度中級考核認定申報工作已經啟動。具體申報范圍、申報渠道和程序等信息,可以通過下方內容詳細了解。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市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
(三)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居證、武漢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專業技術人員。
(四)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認定):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除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以外,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留置或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期間的。
4.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
5.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參加兩個及以上系列(專業)職稱評審(認定),當年同一系列(專業)只能申報評審(認定)一次。
申報后發現上述情形的,審核不予通過;已有評審(認定)結果的,評審(認定)結果不予確認。
(一)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含聘用制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其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公示、推薦申報,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
(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地自愿參加職稱評審(認定),不受戶籍、檔案等制約,由用人單位對其申報情況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經用人單位所在區非公企業人才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見附件1)審核推薦,逐級上報。
(三)勞務派遣人員由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視為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四)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按就近原則在武漢常居地所在區非公企業人才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人事代理機構)進行申報,并由非公企業人才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
(五)中央在漢單位或外省市國有企業需委托我市代為評審的,按《湖北省評委會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1〕4號)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六)中小學教師、中專教師、軌道交通、體育教練等申報工作通知由相應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另行通知;各高校自主評審的教師和實驗系列由高校自行安排。
(一)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推薦申報,須填寫《2024年度武漢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見附件2),并按管理權限經相應市、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可推薦申報。
(二)非事業單位不控制申報數量。
(三)經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聯合選派、參加對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且在服務期間參加職稱評審(認定)的,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進行申報。
(一)中級考核認定的申報條件,執行近年來省人社職改部門修訂印發試行的各系列(專業)申報評審條件(含基本條件、學歷資歷條件、能力業績條件等)(見附件3)。可自行查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專題專欄”→“服務專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申報評審條件”欄目。
1.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當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申報“中級考核認定”人員所申報的專業技術職務應與現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保持一致;所學專業應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相符、相近。
(三)申報“中級考核認定”人員所學專業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不相符、不相近,按相關要求申報評審。
(四)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后同等學歷,且所學專業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相符、相近的,可免一年見習期。
(五)對衛生、經濟、出版、通信、安全工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國家已規定實行中級職務“以考代評”的專業,不受理“中級考核認定”。
(六)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和專業工作,可以用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等綜合性成果替代論文要求。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不作論文要求。對自然科學研究、農業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或檔案研究管理等專業,視為研究屬性明顯,申報時需按能力業績條件作論文(著作)要求;對專業名稱中雖不含“研究”字樣,但屬科研崗位的,申報時由用人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省相關文件規定把握論文要求。
(七)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認定)。涉及專業有:工程系列水利電力專業、環境工程專業、林業專業、醫藥、醫療器械、生物制藥專業、土地管理專業、測繪專業、快遞專業、安全工程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路橋、港航專業、建筑工程專業等。
提示:注意“專業學位”(又稱“職業型學位”)與“學術型學位”不同,在學位證書上的學位名稱有區別。
①“學術型學位”的證書上標注為“XX學X士”(如:“工學學士”、“工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工學博士”等);
②“工程類專業學位”證書,按照教育部2011年、2018年發布的目錄版本,目前有:
博士層次9種——(2011版)工程博士,(2018版新增)工程資源與環境博士、能源動力博士、土木水利博士、生物與醫藥博士、交通運輸博士、電子信息博士、機械博士、材料與化工博士;
碩士層次14種——(2011版)工程碩士、城市規劃碩士、風景園林碩士、林業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建筑學碩士,(2018版新增)電子信息碩士、機械碩士、材料與化工碩士、資源與環境碩士、能源動力碩士、土木水利碩士、生物與醫藥碩士、交通運輸碩士;
學士層次1種——(2011版)建筑學學士。
(一)個人申報。嚴格個人申報誠信承諾制,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考核認定”申報條件和通知要求,對照《武漢市2024年度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專業目錄(認定版)》(見附件4),選擇相應的“申報專業”和“專業范圍”,如實準確填寫申報資料并提供有關材料。在《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見附件5)中“個人誠信承諾書”欄目親筆簽名,提交用人單位審核。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申報或申報時提交材料不全的,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考核認定資格或撤銷任職資格,并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記錄期為3年。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參加中級考核認定,其任職時間和聘任時間按實足年限計算,截止至申報當年12月31日。
(二)推薦審核。嚴格用人單位首審負責制,用人單位對“考核認定”的學歷、資歷和能力業績等申報條件的審核把關負主要責任,對申報人員工作期間(含見習期)的“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結果和擬聘任意見,審核人員簽字蓋章后按要求逐級推薦申報。
(三)單位公示。用人單位應將推薦結果(包括個人業績材料)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報上級人社職改部門。
(四)逐級審核。各行業主管部門、區人社職改部門根據相關職能負責審核復查、信息錄入環節,對于管理范圍內的個人申報材料對照原件審核確認無誤后,簽名并蓋公章。將審核申報人員信息錄入“武漢市職稱管理系統(2021區局版+3)”,按要求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和電子數據(含電子照片)至市集中審核受理點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對不符合申報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
注:按照省、市人社職改部門要求全面實行職稱電子證書。申報人員須提供電子照片,規格為電子版彩色登記照1張(尺寸為358*441-JPG格式),電子照片命名為“身份證號姓名”(中間不添加任何符號)。
申報“中級考核認定”的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表格部分
1.《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附件5)一式2份(A4紙正反打印、填寫、單獨裝訂,自制表格一律無效);
2.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須提供《2024年度武漢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附件2)。
(二)裝訂部分
1.目錄(按以下順序裝訂);
2.身份證復印件1份(A4幅面,下同);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有效期內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單位提供);
4.社保繳費明細(單位提供);
5.《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申報人在任職期內的年度表現等次情況證明);
6.業績材料復印件(提交外文論文的需附中文摘要、注釋);
7.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須提供《武漢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認定登記表》復印件(單位提供);
8.律師、公證等國家實行了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專業,申報人員還須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提供“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新聞專業還須提供新聞記者證或編輯證;
播音主持專業人員還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復印件;
技校教師須按省《申報評審條件》要求提供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申報人所提供的資料原件須隨申報材料逐級上報進行審核,負責審核材料的經辦人員須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一)各主管部門申報受理時間地點以各主管部門通知為準;
(二)市、區非公企業人才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結合實際情況妥善安排,及時提供相關服務;
(三)市評委會辦公室集中審核受理各區、局、主管單位中級考核認定申報材料的時間為:2024年8月13日至8月29日
(四)“中級考核認定”不需繳納評審費用。
公示無異議后,市人社職改部門將分批下發任職資格文件。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在“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查驗”欄目下載職稱電子證書。
附件:
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f6eb4989a47aa38ad3af2e1edd7757e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