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人社最新消息,自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4年江蘇工傷保險待遇最新調整標準,趕緊了解一下吧!
2023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已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職工,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以及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傷殘津貼差額的人員。
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1、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146元,二級139元,三級136元,四級134元。
2、傷殘等級為五級至六級并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工傷職工調整前月傷殘津貼的3%,且不高于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調整額,上調傷殘津貼。
3、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在原護理費基礎上,每人每月增長1.86%,且調增后分別不低于4066元/月、3253元/月、2440元/月。
4、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1、門診診查費
工傷職工在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發生的門診診查費,按最高不超過38元/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2、住院床位費
工傷職工住院普通病房床位費按不超過50元/床日標準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3、其他事項
本次明確的門診住院待遇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