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024級本科生新生和研究生新生的落戶說明已經整理完畢。有落戶武漢計劃的同學,就來了解看看吧。
1.自愿選擇是否遷移戶籍,武漢市戶口無需遷移。在校期間均可遷移落戶(所需材料相同)。
2.集體戶籍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485號。
3.迎新期間統一辦理新生落戶,將戶口遷移證(湖北省外)、申報戶口登記表、入學通知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3張1寸照片交至安全保衛部戶政科,截止日期為9月30日(逾期按往屆生辦理)。
4.戶口遷移證要求:
(1)姓名必須與身份證、入學通知書上的一致;
(2)“身份證號”、“遷移地址”準確無誤;
(3)“原住址”后須標明戶籍類別(“城鎮”或“鄉村”);
(4)“出生地”與“籍貫”須具體到省、市(縣);
(5)修改處須加蓋當地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6)遷移證須為2017年后制。
5.用鉛筆在戶口遷移證或申報戶口登記表的右上方空白處填寫:身高(cm)、手機號、班級號、父母雙方姓名及身份證號。
6.申報戶口登記表在安全保衛部官網下載,填寫后打印,“擬落戶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485號”;擬落戶地派出所為“喻家山派出所”。注:簽名處必須手簽,不得打印或空白。
7.在原戶籍地辦理的身份證,在規定的有效期內是有效的,是否辦理武漢市身份證根據個人需求。
8.戶籍遷移須統一審批、上戶等,辦理周期較長(一般在年底落戶完成),期間無法辦理武漢市戶口相關事項(包括武漢市身份證、購房等),務必妥善安排各事項辦理時間,保管好個人身份證。落戶完成后戶籍頁由戶政科統一保管,如需使用參考安全保衛部官網借出流程。
9.聯系方式:027-67883117
1.自愿選擇是否遷移戶籍,武漢市戶口無需遷移。在校期間均可遷移落戶(所需材料相同)。
2.集體戶籍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485號。
3.迎新期間統一辦理新生落戶,將戶口遷移證(湖北省外)、申報戶口登記表、入學通知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3張1寸照片交至安全保衛部戶政科,截止日期為9月30日(逾期按往屆生辦理)。
4.戶口遷移證要求:
(1)姓名必須與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一致;
(2)“身份證號”、“遷往地址”準確無誤;
(3)“原住址”后須標明戶籍類別(“城鎮”或“鄉村”);
(4)“出生地”與“籍貫”須具體到省、市(縣);
(5)修改處須加蓋當地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6)遷移證須為2017年后制。
5.湖北省內遷移戶口,提供集體戶口底頁或戶口簿個人頁原件(武漢市內)、申報戶口登記表、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3張1寸個人照片。
6.用鉛筆在戶口遷移證(市內遷移的在戶口頁)或申報戶口登記表的右上方空白處填寫:身高(CM)、手機號、班級號(研究生寫學號)、父母雙方姓名及身份證號。
7.申報戶口登記表在安全保衛部官網下載,填寫后打印,簽名處必填且必須手寫。南望山校區:“擬落戶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485號”;擬落戶地派出所為“喻家山派出所”。未來城校區:“擬落戶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錦程街68號”;擬落戶地派出所為“左嶺派出所”。
8.因升學在省外學校打印的戶口遷移證,有效期為本年,不受一個月有效期限制。
9.全日制定向(不含非在職少骨)、非全日制定向考生不轉戶口,擅自遷轉者學校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