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起,上海市將提高部分家庭每月公積金的提取限額,同時對提取辦理業務進行優化。那最新的政策內容,馬上來看看吧。
1.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下同)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
2.承租本市市場租賃住房的,每戶家庭月提取限額由3000元提高為4000元。其中,新市民、青年人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的,每戶家庭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本市人才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按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中“新市民”是指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繳存人;“青年人”是指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的繳存人。
1.增加提取頻次。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請辦理市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提取頻次由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
2.調整提取扣款規則。提取申請人辦理定期轉賬租賃提取業務的,在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小于當月應提取額時,支持按賬戶余額提取(提取完成后,賬戶余額不能為零元)。
3.固定提取日期。提取申請人辦理定期轉賬租賃提取業務的,提取日期由“月末”固定為“25日”。
2024年11月1日(不含當日)前已申請辦理市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提取頻次、扣款規則仍按原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