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漢經開區車谷產業教授申報工作正式啟動啦,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4年武漢經開區車谷產業教授申報條件、申報入口、申報流程及支持政策,趕緊申報吧!
(一)車谷產業教授(高校專家類)
車谷產業教授(高校專家類)是指在區內科技型企業兼職或參與承擔企業相關項目研發、技術攻關等工作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專家,已被區內企業柔性引進,且過往未在企業相關單位或關聯單位任職。車谷產業教授(高校專家類)每年選聘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5人。
(二)車谷產業教授(企業人才類)
車谷產業教授(企業人才類)是指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兼職或承擔教研任務的企業高端人才,被高校或科研院所柔性引進,且過往未在高校院所相關單位或關聯單位任職。車谷產業教授(企業人才類)每年選聘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5人。
(一)車谷產業教授(高校專家類)
主要從國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中選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養好、專業能力強,具有吃苦奉獻精神和服務基層意愿、能夠適應基層工作環境,近2年內無任何不良記錄。
2、需在部屬高等學校、央屬科研院所,以及湖北省屬、武漢市屬公辦本科高校擔任副教授(或相當職務)及以上職務,擁有發明專利、專利技術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創新成果產業化。
3、已被武漢經開區相關企業柔性引進,合作開展項目研發、技術攻關等工作,雙方已開展合作的時間不少于2年,并具有高校相關學院推薦。
4、引進企業隸屬于武漢經開區,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新落戶經開區5年內的重大招商項目;
(2)國家或省級創新中心、工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
(3)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上市后備“金種子”“車谷英才計劃”入選企業、獨角獸、“瞪羚”企業等成長迅速、發展潛力大的科技型企業;
(4)設有市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平臺,有較強的行業影響力。
5、尚在服務期內的湖北省“科技副總”和“產業教授”不得申報。
(二)車谷產業教授(企業人才類)
主要從武漢經開區重點企業正式工作人員中選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熱心高校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近2年內無任何不良記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學歷,并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層次職業資格;是企業的技術骨干或總監(或相當職務)及以上職務,主持或參與過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擁有發明專利或掌握關鍵技術。
3、被部屬高校、央屬科研院所,以及湖北省屬、武漢市屬公辦本科高校所聘,雙方已開展合作的時間不少于2年,并具有校方推薦。
4、所在企業隸屬于武漢經開區,屬區內重點發展產業、重點領域的重點企業和研發單位,滿足以下條件優先(其中條件1、2為必需條件):
(1)武漢經開區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新材料、數字經濟、現代農業等現代產業領域內重點企業或新落戶經開區5年內的重大招商項目;
(2)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
(3)國家或省級創新中心、工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
(4)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上市后備“金種子”“車谷英才計劃”入選企業、獨角獸、“瞪羚”企業等成長迅速、發展潛力大的科技型企業;
(5)設有市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平臺,有較強的行業影響力。
5、尚在服務期內的湖北“產業教授”,已經入選“車谷英才計劃”的個人,以及在企事業單位兼職的高校院所教師不得申報。
(一)車谷產業教授(高校專家類)
與區內企業已開展合作時間不少于2年,合作內容符合武漢經開區產業發展需要,滿足企業的經營或研發任務要求。一般應滿足以下事項之一:
1、推動高校與企業聯合開展項目研究和科技攻關,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2、推動高校與企業聯合開展各類人才的培養培訓,共建博士后科技創新實踐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和教學、實習基地等。
3、推動企業承擔高校科研成果中試放大和產業化基地建設,積極轉化科技創新成果。
4、積極參與企業產品技術研發,培養培訓企業人才,協助企業解決生產中的實際問題,為企業提供技術技能研究咨詢,推動企業創新發展等。
(二)車谷產業教授(企業人才類)
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已開展合作時間不少于2年,合作內容符合武漢經開區產業發展需求,滿足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教學或科研時間要求。一般應滿足以下事項之一:
1、參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教育教學資源開發、教學改革等工作。
2、指導或聯合指導學生,承擔實踐性課程的建設和教學工作,推動、引導學生到所在企業實習實訓、就業。
3、推動所在企業與高校聯合開展項目申報、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參與承擔高校科研成果中試放大和產業化基地建設。
4、推動所在企業與高校共建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學生實習實踐基地等平臺。
1、線上申報及資料準備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高校專家類、企業人才類的車谷產業教授申報均由所在企業通過區人才政策申報線上平臺統一進行申報。各園區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填寫申報信息,上傳相應附件資料(包括申請表、合作成果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各企業務必于2024年11月8日(周五)17:00(線上系統資料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注冊申報并提交相關佐證資料(系統設置默認每個附件大小不超過5M,內容多的佐證材料可分多次上傳)。
2、園區初審
由企業所屬園區對企業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采取電話、實地核實等適當形式進行考察。通過園區初審的企業,及時下載申報書及佐證材料(為方便后續專家評審,請各企業務必將申報表及所有佐證材料掃描合并成一個PDF文件,A4紙雙面打印,按順序膠裝成冊,蓋章紙質版一式3份,電子版1份)送至所在園區。
請各園區于11月14日前完成審查并向區經信局提交推薦報告(紙質蓋章版1份)、信息匯總表(紙質蓋章版1份)、企業上交的申報書及佐證材料(蓋章紙質版一式3份,電子版1份))。
3、專家評審
區經信局牽頭組建產業教授專家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園區初審的項目開展專家評審,評審結果報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結果認定
對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通過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名單由工委人才辦統一發文認定。
1、資金支持
對入選的人才,根據評審結果的建議資助金額,給予車谷產業教授引進或所在的企業10萬元至30萬元一次性獎勵資金。其中,車谷產業教授(高校專家類)引進企業應承諾獲批的獎勵資金可由車谷產業教授(高校專家類)自主支配,并以引進企業內部文件的形式明確使用計劃;車谷產業教授(企業人才類)的資金由所在企業統籌,原則上用于車谷產業教授(企業人才類)的個人津貼、與高校院所開展合作工作經費等。
2、發展激勵
車谷產業教授服務成效突出的,在區內人才評選表彰、項目資助等方面,符合相關條件的前提下,予以優先考慮或重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