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天龍南一路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的通告》,提醒各位注意了解,相互轉告。
為進一步提高中小街道使用效率,提升區域慢行交通環境品質,規范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調整天龍南一路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組織,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7日起,對天龍南一路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組織作如下調整:
(一)天龍南一路(天龍大道至天佑路)實施機動車由南向北單向通行;(二)天龍南三路(天龍大道至天佑路)實施機動車由北向南單向通行;(三)天佑路(天龍南三路至天龍南一路)實施機動車由東向西單向通行。
二、受限機動車繞行線路
(一)原經天龍南一路(天龍大道至天佑路)由北向南行駛的機動車可通過天龍大道、天龍南二路、天佑路等道路繞行。(二)原經天龍南三路(天龍大道至天佑路)由南向北行駛的機動車可通過天佑路、天龍南二路、天龍大道等道路繞行。(三)原經天佑路(天龍南三路至天龍南一路)由西向東行駛的機動車可通過天龍南一路、天龍大道、天龍南三路等道路繞行。
三、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交通的實際情況,適時優化區域交通組織,并提前向社會通告。
四、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并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
五、本通告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