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決定放寬落戶條件,新增投資納稅和安居樂業兩種入戶類別。那最新的政策規定,可以先通過下文進行簡單的了解。
起草說明稱,考慮廣州外來人口超千萬,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為滿足各類人群入戶需求,《規定(修訂稿)》擬新增投資納稅入戶,對“在最近連續36個月內,在我市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累計在20萬元以上的人員”,可申請入戶。
考慮廣州作為超大城市,區域人口密度區域分布不均現象較突出,本著合理有序、漸進適度的原則,兼顧“增量”“存量”需求,《規定(修訂稿)》擬實施區域差別化安居樂業入戶,對“在白云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內,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可申請入戶。
《規定(修訂稿)》還計劃取消積分制入戶年度名額限制,實行常態化申請,累計積分分值達到年度積分制入戶分數線即可申請入戶。
同時,放寬積分制入戶年齡限制,申請年齡由45歲放寬至50歲;簡化指標條件,明確積分制入戶指標由穩定居住、穩定就業、年齡3項指標組成。據悉,廣州是一線超大城市中首個取消積分落戶指標限制的城市。
此外,《規定(修訂稿)》擬放寬引進人才入戶條件。
全面支持高層次人才入戶,不受年齡、社保等限制;
放寬年齡限制,博士、碩士、本科入戶年齡條件均放寬5歲(博士由50周歲放寬到55周歲;
碩士由45周歲放寬到50周歲;
本科由40周歲放寬到45周歲;
降低學歷門檻,允許大專學歷入戶(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學歷,或全日制技師學校高級工班以上畢業的人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
同時,《規定(修訂稿)》計劃適度放寬老年人投靠入戶限制,將投靠子女入戶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戶籍”條件限制,調整為“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連續滿5年”。
完善安置入戶類人員適用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補充“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本人及隨調隨遷家屬入戶條件。